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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5/03/25 5.7k 阅读 289 点赞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中卫市商务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监管缺失,多家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非法从事拆解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消除环境保护及安全方面隐患。

二、整改措施

(一)制定印发《中卫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以及各县(区)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二)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重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定期进行检查,坚决制止、打击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行为。

三、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卫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商发〔2024〕22号),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各县(区)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积极发动社会监督,召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政策解读培训会4场次,培训从业人员211人次,张贴专项整治通告265份,发布“以案普法”典型案例3次,发放宣传资料1190余份,累计排查再生资源站点263家,现场检查163家,立案查处非法拆解企业1家,通过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加大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力度,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及安全方面隐患进一步消除。

四、验收情况

经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验收,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中卫市商务局反馈。

公示时间:3月25日至4月10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商务局

受理电话:0955-7068882

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532办公室



中卫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