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本级非税收入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反映非税收入情况,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非)发〔2023〕559号)规定,现将2024年12月31日以前市本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中项目不明、执收单位不清的未明款项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请缴款人或知晓具体情况的执收单位及时与中卫市财政局国库与综合科联系,进行未明款项的确认入账。公告结束后,未确认的未明款项按照相关规定划缴国库。
联 系 人:安静静 联系电话:7067852
中卫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