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听取全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汇报,审议《中卫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市委书记、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阐释了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奋斗目标、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做足“土特产”文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聚焦重点乡镇、重点村组和重点对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持续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挥机关单位定点帮扶、下派干部驻村帮扶、社会力量结对帮扶作用,常态化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持续深入实施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千方百计兴产业、稳就业、促增收,确保脱贫人口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努力实现“两个高于”目标。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原则,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深化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努力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上走在前列。
会议要求,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逐项销号,推动问题一项一项解决、任务一件一件落实,努力在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上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