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加强防溺水、交通、食品等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夏季校园安全工作,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健康。
据悉,全市教育系统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13条具体措施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化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普及防溺水常识和溺水救护方法等各类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到溪河、水塘、工地水坑戏水玩耍、私自下水游泳,不准盲目下水施救。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严格按照《中卫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做好校园设施设备本质安全25条具体措施等工作措施的通知》《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其中,未满12周岁,不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车。学生乘车时须遵守“一盔一带”规定,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搭乘农用车、载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及“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等,确保出行交通安全。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严格大宗食材等的招投标程序,严格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等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此外,各学校加强校园暴力、学生欺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在此基础上,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沟通联系,全面细化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帮扶工作,强化学校和家庭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