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物资管理工作,市财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抓实抓细该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闲置、不流失、不浪费。
专项清查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卫健、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清查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成员部门(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部门(单位)高质高效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及时印发《关于全面清查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物资的通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形成的疫情防控资产、物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建立工作台账,汇总自查结果,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复审,切实做到各部门(单位)资产、物资底数清、情况明,为清查工作落实落细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近三年财政已拨付防疫专项资金,抽调专业骨干对承担主要防疫工作的市卫健委、公安局等14家重点部门(单位)进行抽查,结合各部门(单位)自查报告,通过“以账对账、以账查物、以物对账”方式,对疫情期间取得的各类资产、物资是否登记入账、在建工程是否转固等方面进行核查。截至7月底,清查出闲置资产、物资共计18711件,价值228万元。清查结果及处置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后,依据《中卫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办法》进行分类盘活,切实做到资产、物资管理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有效提升资源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