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中卫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23 3.7k 阅读 68 点赞

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中卫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

中卫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政办发〔2020〕52号)精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规范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解读

聚焦“六稳”“六保”,积极做好“六稳”政策措施及其效果的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适时发布“六保”政策信息,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一是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卫政发〔2018〕74号)规定要求,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外,都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等渠道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具体落实)

二是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或者调整涉企相关政策,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律师沟通并问计求策,并在政策文件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方式、完成时限等,增强政策的科学性、适用性。(法制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具体落实)

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2.推进执行公开。

一是推行决策执行情况公开。持续向社会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具体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信息,及时公开重要决策执行情况。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

二是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做好督查和审计要求自查自纠事项落实情况、政务督查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

3.推进管理公开。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等机制,将本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二是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等监管信息。明确监管信息的发布内容、渠道和时限,并实时动态更新,推进监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公开,将监管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安监科、住房保障中心、房管科等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

4.推进公共服务公开。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功能。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凡涉及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规范办理,向群众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按照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和管理服务,在强化业务协同、简化工作流程、细化技术规范、优化窗口服务上下功夫,打造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效能监察等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集合体。(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二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监督渠道等,规范办事公开格式文本。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根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结果,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设立网上举报、投诉热线,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相关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5.推进结果公开。

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

6.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科室及单位要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三)扩大公众参与

1.明确公众参与方位及参与方式。围绕住建部门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制定和社会关注热点等,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充分利用互联网,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和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努力汇聚民智、民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加强领导信箱、在线访谈、政务咨询、意见征集、公众评议、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热点问答等互动栏目建设,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和回应渠道,及时受理公众诉求,公开办理结果,加强部门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进公众对本部门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回应责任,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联动,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

3.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注重通过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重要政务活动,积极为媒体采访、了解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情况提供便利。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打造政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创新方法手段,增强传播效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四)夯实工作基础。

1.规范属性标识。将政务公开嵌入办文办会流程,严格按照《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填写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将行政公文标识公开属性贯穿于公文起草、签发、办理全流程,做到签文稿纸、审查登记、正式发文、网上公开全统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落实)

2.抓好宣传培训。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的宣传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让公开透明的治理和服务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加强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

3.规范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政府网站窗口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明确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切实提高依法解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问题的能力,确保答复告知书的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最大限度地减少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发生。对发生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和受理公开申请的情况,都要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法制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单位配合落实)

4.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办公室牵头,法制科配合落实)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完善制度规范。适时开展政务公开配套制度的清理和规范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评,发挥绩效考评导向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