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县一区住建局,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有效遏制建筑工程领域违法挂靠、违法发包、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滋生,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20年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和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行业治乱有关要求,以《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切实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全面落实电子化招标,倡导政府投资工程(含国有企业投资工程,下同)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和合理低价中标相结合的招标投标方法,大力推进招标投标监管电子化进程,逐步推广招标工程异地远程评标,遏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和其他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实行招标投标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建立动态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加大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二)严格工程分包管理。凡法律、法规和承发包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将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凡实行劳务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将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禁止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严禁总承包单位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和形式,将工程转包、分包或肢解后转包、分包。凡因工程转分包或劳务分包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影响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秩序的,追究总承包单位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经发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追究总承包单位责任。
(三)严格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 、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不得规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未批先建等违规违法行为综合采取行政处罚、扣除企业诚信分等措施,切实加大处罚力度。
(四)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不定期在各级建设系统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促进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诚实守信,加大失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信用成本。加大对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商砼企业等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监管,加强对执业注册人员一年内信用扣分满12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将综合执法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五)加强交易市场与工程现场的联动监管。
1、加大对工程建设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现场检查力度,发现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违法转分包等行为及时严肃进行查处。
2、招标人应当在资格审查中查明建造师的注册关系,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建造师不得参与投标企业的投标。中标注册建造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实行网上压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能解锁,采取虚假材料解锁的将严肃追究企业和当事人的责任。
3、总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组织项目经理部,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约定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规定扣除个人信用分,情节严重的将对其执业资格做出一定期限的限制。
(六)加大对建筑市场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1、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执法力度。要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建筑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失控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2、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串通投标、违法转分包、出卖资质、接受挂靠、通过“包工头”非法组织经营建筑劳务等行为的企业法人和责任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涉嫌经济犯罪或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
3、采取严厉的建筑市场清出措施。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对存在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分支机构和个人结算工程款,擅自变更项目注册建造师,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农民工工资为借口恶意逼讨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等行为的企业法人和责任人,除进行行政处罚外,可限制其市场准入,直至清出建筑市场。对限制有关企业和个人市场准入、清出建筑市场的通报同时向社会发布,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由有关部门记入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档案。
三、检查督查
2020年,重点检查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被投诉的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的项目、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企业所参与建设的项目。检查督查方式为:企业自查、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督查、暗访暗查。
1、企业自查:项目参建各方必须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各类手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自查自纠台账,每季度上报一次自查查纠情况。
2、检查督查:市住建局每季度对市直管的在建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同时开展日常监督抽查活动。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对各自辖区内在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督查,市住建局结合综合执法检查对各县(区)项目进行抽查。
3、暗访暗查:市住建局结合安全生产巡查暗访工作,在正常检查、督查、考核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暗访暗查。年内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暗访暗查,并公开暗访暗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检查。一是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在资料和人员比对中发现问题、现场记录锁定证据,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多层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三是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依规给予扣除信用分等相应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的还将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对被查处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同时把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转变监管新思路,构建监管新方式,完善监管新手段。
(三)加快构建建筑市场诚信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各类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转分包等不良信息通过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时采集,作为企业评定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与人社、市场监管等其他主管部门建立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协同监管,对失信企业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建筑秩序,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向科学化、精细化发展。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