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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中卫市书法家协会的批复

2023/04/18 1.9w 阅读 460 点赞

中卫市书法家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中卫市书法家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宁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同意登记成立。

一、同意你们上报的拟任协会成员及负责人名单。请按规定将选举结果、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报市政务大厅民政局窗口备案。

二、中卫市书法家协会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你协会《章程》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你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市文联,登记管理机关是市民政局。你协会党的建设、政治思想、财务及各项业务工作等要接受市文联的指导和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希望你协会牢记本会宗旨,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努力培养更多的书法专业人才和书法爱好者,推动我市文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复。

中卫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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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