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卫市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核、磋商会讨论,拟聘请以下中介机构的人员为我局2026年第四批辅助审计人员,现将中选人员公示如下:
中选人员信息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选机构 | 人数 | 推荐人员 |
1 | 中卫市医疗保障基金审计 | 宁夏赓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2 | 孙连恒 |
陈俊辉 | ||||
宁夏浩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陈燕 | ||
王贵荣 | ||||
王志芳 | ||||
2 | 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 宁夏星晨财务服务中心 | 2 | 陶玉婷 |
李少颖 | ||||
宁夏爱丽信咨询有限公司 | 1 | 罗晓宇 | ||
宁夏龙辰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李婷婷 | ||
蒋斌夏 | ||||
史润霞 | ||||
3 | 中宁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宁夏国信财务服务中心 | 3 | 丁家英 |
雷婷 | ||||
徐青贤 | ||||
宁夏爱丽信咨询有限公司 | 1 | 胡温艳 | ||
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即从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9月2日止。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卫市审计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9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卫市审计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政通东路5号中卫市审计局法制科,邮政编码:755000;联系电话:0955-7068664,过期不予受理)。
中卫市审计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