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韩燕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12/12 1.9w 阅读 525 点赞

宁夏优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负责人:路伟伟):

你单位职工韩燕于2025年7月29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5年11月26日向你单位现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单位地址有误且电话无法接通,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571),需要你单位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有关韩燕受伤的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或者你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提出举证并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2.你单位新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期满之日起5日内你单位向我局提交有效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本局书面申请延期举证并说明理由,经本局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逾期不举证的,我局将依据韩燕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证据提交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105号

联系人: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55-7063914(社会保障科203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571)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