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宣和大河医院注销公示

2025/08/22 1.1w 阅读 99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持证人主动申请,我委对宣和大河医院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宣和大河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李建军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实名向我委反映。

受理部门: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地址: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卫生健康委5号窗口,联系电话:0955-7068572。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