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各建筑业企业:
为全面提高我市建筑行业职工技术素质,培养和造就建筑行业技能人才队伍,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区建筑工人技能大赛的通知》(宁建(建)发〔2021〕21号)及我市相关文件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中卫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保障建筑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卫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并对竞赛结果进行最后审定。
组 长:邱 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朝升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 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万伟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贺小军 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童建岐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建筑管理科科长
姚春玲 市总工会综合工作部部长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俞 辉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李守国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
王 波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兴杰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重南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陈学军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站站长
徐 杰 海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乌清宝 沙坡头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马小琴 共青团中卫市委员会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制定印发竞赛通知、表彰决定,落实参赛企业和获奖单位的信用加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赛事的承办,参赛企业的组织管理、竞赛现场组织、竞赛活动裁判员的组织,做好比赛评判、争议解决和比赛结果的裁定工作。
三、竞赛工种
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电工、钢筋工5个工种。砌筑工、抹灰工参赛队员以1名技工和1名普通工为1个班组参赛;钢筋工参赛队员以2人为1组;架子工比赛以4人为1组;电工1人为1组。
四、时间、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1年比赛分为三个阶段:
1.初赛(7月15日之前)。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初赛,初赛后推荐5个工种的前三名参加市级组织的复赛。
2.复赛(8月15日之前)。由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区)推荐的初赛5个工种前三名进行复赛,复赛后推荐5个工种前三名参加自治区决赛。
3.决赛(按照自治区住建厅通知为准)。由市住建局组织复赛5个工种前三名的参加全区决赛。
(二)比赛地点
2021年中卫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竞赛初步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在沙坡头区滨河首府四期举行,地址:沙坡头区黄河街西侧、滨河西路北侧,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参赛选手条件
全市各建筑企业建筑工人凡从事参赛工种工作满一年、年满18周岁,具有初级工职业资格以及具备申报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竞赛。各县(区)要组织做好技能大赛的初赛工作,在初赛后及时安排各县(区)参加全市技能大赛的报名工作,做好参赛各项准备工作。大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竞赛方式
本次技能竞赛以技能操作为主,现场打分。技能操作由裁判员依据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自治区建筑劳动定额,在现场根据选手实际操作的质量和工效,通过实测实量结果现场打分。
七、奖项设置
(一)初赛由各县(区)住建局按照《关于举办2021年全区建筑工人技能大赛的通知》要求进行设置。
(二)复赛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取不超过参赛企业总数的30%),分别给予200分、150分、100分信用加分。
(三)对本次竞赛中积极组织、认真培训、成绩显著的企业授予“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给予50分信用加分。
(四)5个工种竞赛前三名的个人,由获奖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搞好参赛单位的选拔推荐工作。各建筑业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积极动员,做好参加全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
(二)各部门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建立职工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提升长效机制,培育更多更好的技能人才。
(三)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崇尚技能、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张 华 0955-7067699
附件:2021年中卫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总工会 共青团中卫市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中卫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报名工种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领队)联系方式 | 备注 |
县(区)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备注:此次竞赛不接受个人报名,此表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参赛选手务必登记在一张表上,同时参赛选手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两张蓝底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