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

2021/05/06 8.6k 阅读 216 点赞

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自治区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关于先行市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1〕174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宁建城发〔2021〕10号)要求,现就2021年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2021年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30周年,本次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9日至15日,主题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节水型城市”。

二、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一)落实部门责任,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1〕1号)要求,对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及《自治区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内容,明确部门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措施、指标任务落实,密切部门协作,定期上报城市节水工作相关资料,持续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二)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发展改革、国土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在项目立项审批、工程规划、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阶段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措施的审核审批,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渗、滞、蓄、净、用、排”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加快实施海绵型建筑和小区、海绵型道路和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排水防涝设施等重点项目,不断提高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率。

(三)加大节水设施建设及改造。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把城市节水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老旧管网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地下管网普查与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统筹做好节水设施建设及改造。积极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不断提高供水管网漏损管控水平,确保年度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保持在10%以内。

三、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宣传力度

(一)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各成员单位要在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宣传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通过社区电子媒体宣传、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发放节水手册、社区志愿服务等方式,推进节水技术、节水器具和节水窍门进家庭、进社区街道、进公共建筑、进企业单位、进学校等活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宣传态势。

(二)注重工作成效。各成员单位节水宣传周活动要结合“十三五”期间城市节水工作成果进行宣传,宣传内容要涵盖节水型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加大污水再生利用、海绵城市建设、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以及水环境改善方面宣传力度,并根据宣传内容明确宣传侧重对象,力争做到城市节水工作宣传的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节水宣传,营造全民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气氛,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四、其他工作要求

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城市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好节日与宣传周活动间的关系,认真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方案制定、集中宣传、网络宣传、发放宣传图册、发送宣传信息、推送宣传文章、开展节水活动等)请于2021年5月18日前书面报送市创建国家节水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资料。同时,对创新性强、成效好、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做法,将梳理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雍怀禹 0955-7067679   电子邮箱:274960472@qq.com


附件: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中卫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1.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节水型城市      

2.坚持节水优先,推进绿色发展

3.节水减排,利在当代,惠及长远

4.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

5.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可持续发展

6.坚持人水和谐,建设生态文明

7.推进污水再生利用,改善城市水系生态

8.节水,让生态更美好

9.让节水成为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10.全民参与节约用水共建共享绿色生活

11.节约用水你我参与,美好生活你我共享

12.节约用水,关“住”点滴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宣传口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