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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建筑领域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01 5.2k 阅读 206 点赞

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沙坡头区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关于建筑领域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10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充分认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精心组织,严格整治,通过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建立火患的隐患排查登记台账,加强对工人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在行动开展中及时查找不足之处,建立长效排查机制,巩固工作成效,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附件:《关于建筑领域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