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研究,现将《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卫市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腐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着力治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中卫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聚焦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出借资质等行业乱象,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行政监督部门主体责任,依法打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等违纪违法行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体化数字监管机制,实现监管部门网络互通互联、数据共治共享、交易过程可溯可查、异常行为实时预警;进一步健全完善多部门会商研判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地区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和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做好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邱 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全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仇元定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鹏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童建岐 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孟秀莉 法制科科长
刘福贵 安全监督科科长
张 震 办公室负责人、房地产管理科负责人
赛万华 城管综合执法科科长
马逸为 建筑节能科科长
王建亮 城乡建设科负责人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建明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高永德 市城市管理信息指挥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全军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节能科,马逸为为联络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商讨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督促各专项工作组分别细化工作措施并认真落实,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商讨起草各阶段总结汇报材料。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工作组:
(一)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自查整改专项工作组
组长:仇元定
成员:城乡建设科、城管综合执法科、建筑节能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住房保障中心、城市管理信息指挥中心负责人。
联络人:王建亮
负责按要求做好 2017年至2020年由我局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梳理、自查和整改等工作。
(二)行政监督自查整改专项工作组
组长:王琳
成员: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节能科、法制科负责人
联络人:马逸为
负责按要求做好2017年至2020年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监督以及行业监管法规政策进行梳理、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治理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治理范围
重点对2017年以来由我局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梳理、自查和整改;对2017年以来我局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监督以及行业监管法规政策进行梳理、自查和整改。
(二)重点任务
1、理顺公共资源管理体制
按照市专治办安排,根据我局职责配合做好规则制定、信息化建设、专家库整合、信用评价、共同监管、现场见证、联合惩戒等跨部门工作。
2、集中治理行业乱象
配合市发改委和财政局严肃查处招标人明招暗定、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投标人通过挂靠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特定对象等扰乱招投标市场环境等问题;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受他人指使确定中标人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等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充当不法掮客、违法承揽招标代理业务、违规操纵招投标活动等问题;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等标后有约不守等问题。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提升数字监管能力
配合市发改委完成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化评标常态化,实现交易数据全流程可溯可查。全面推行在建项目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监管系统,加强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实现数据监督代替人力监督,提升政府数字治理能力,实现治理水平现代化。
4、建立联合惩戒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认真执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实现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地区失信行为信息的共享互认,全方位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建立建筑行业违法主体黑名单,明确禁止情形、程序和时限。
5、推动完善法规制度
按照市专治办要求,根据我局职责配合做好针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暴露出的法规制度漏洞,加快构建较为完备的地方立法、部门规则、交易平台规程标准“三位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法治体系;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和其他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活动共同监管模式,建设高标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市场。
五、方法步骤
召开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一)发现问题阶段
1、建立举报渠道。设立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955-7067676,举报电子信箱:zwszjjzxzl@163.com,单位门口设立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及时如实移送移交,不得延误瞒报。
2、开展行业自查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通过全面自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核查、监管部门重点抽查方式,明确“三查”项目,细化目标任务,对本系统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情况开展巡察和抽查,既查行业乱象、市场主体违纪违法问题,也查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情况和体制机制不完善问题。
(二)调查处置阶段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市专治办和各部门移送移交的线索,及时上报领导小组进行研判,对问题简单、情节较轻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问题较为复杂、情节严重、牵扯面较广的问题,通过专案查办等方式进行调查处理。
(三)完善制度阶段
通过专项治理,将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建立制度等形式固定下来,对专项治理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管理缺失等问题,要及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常态化监管,深入分析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勇于突破创新。
六、工作要求
各科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严格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本方案和局领导小组安排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在治理工作中推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