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报请审定〈宁夏体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宁体发〔2026〕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夏体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以深化体育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培育和壮大体育产业规模,加快推进足球改革步伐,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发展,提高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宁夏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体育工作的满意度和体育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注入更多体育力量。
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将《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和改革举措与本地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支撑保障。自治区体育局要加强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困难。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