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富康人和医药有限公司隆晟堂大药房等70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企业不再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业务,且未在我局发出《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规定期限内与我局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予公告。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富康人和医药有限公司隆晟堂大药房等70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企业不再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业务,且未在我局发出《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规定期限内与我局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予公告。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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