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卫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18 1.3w 阅读 479 点赞

中宁县、海原县民政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低保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民字〔2019〕3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中卫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严静 王庆生    电话(传真):7982677



中卫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民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民字〔2019〕33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卫市脱贫攻坚问题大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区)党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把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与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实现工作成效规范、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查专项整治作风不实问题。检查低保工作是否存在专 项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二)查低保认定把关不严问题。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把关不严,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查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四)查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问题。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低保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主动作为不够,人为割裂识别对象,出现两类对象识别“两张皮”,未做到“应保尽保”,存在“漏保”问题。

(五)查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低保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基层低保经办人员贪污侵占、 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六)查监督检查走形式问题。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低 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  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民政局按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本县(区)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于4月底前有序开展。

(二)集中排查阶段。对已经享受农村低保对象要入户调查和信息核对,按照“治理重点”的6个方面,结合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全市脱贫攻坚大普查反馈的“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清单,全面集中开展排查行动,认真排查各责任主体集中受理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对2018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同时,要加强督查,重点选择来信来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媒体曝光问题的地方开展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抽查,督促基层扎实做好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三)整改落实阶段。按照县(区)、乡(镇)、村三级为责任主体层层排查、层层梳理、层层上报。要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此次专项治理不走过场。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民政局要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加强队伍建设,补齐救助短板,着力构建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监督到位、公平公正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新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民政局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安排,同步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为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要加强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有条件的也可借助第三方力量赴重点乡(镇)进行明察暗访,梳理问题,掌握基层低保经办第一手资料。

(三)加强社会监督。各县(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统计台账,受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对举报问题线索及时处理,对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特别是政策宣传、政策落实、公开公示、资金发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查处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多发、低保违规审核审批较多、群众反映较多、工作作风不扎实的,要严肃问责。对于重点问题线索、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规案件,各县(区)民政局要开展专查督办,跟踪查处结果。要及时通报曝光本辖区农村低保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已经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做好汇总通报曝光,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各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区)民政局要积极关注上级民政部门有关“专项治理”的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定期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收集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请各县(区)民政局按季度汇总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各乡(镇)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每季度末上报本季度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问题线索移交单(附件2),县(区)民政局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报送市民政局。


附件:1.中卫市民政系统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2.中卫市民政系统农村低保查实惩处的典型案例统计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