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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中卫市应理职业教育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批复

2020/06/29 1.2k 阅读 347 点赞

中卫市应理职业教育中心:

你学校《关于申请注销中卫市应理职业教育中心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宁人社发〔2015〕10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中卫市应理职业教育中心”及其办学许可证。

你校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回《办学许可证》,持本批复到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财务清算和善后工作。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